据Mysteel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29日,已有新疆、广东、江西等3省份,以及青岛、长沙、苏州、南京、深圳龙华区、合肥高新区等部分城市发布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新疆:
11月7日,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于2023年11月-2024年1月在全疆组织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个人消费者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新乘用车且不含增值税单车价格在8-30万元之间的,注册登记后,可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客户端申领财政补贴消费券。消费券先领先得,发完即止,每人最高可领取6000元消费券。
广东:
11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稳定汽车消费:
(一)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小汽车购买指标申请资格,2023年广州增加5万个计划外节能燃油车增量指标配额。全面推行非营运小客车新车注册登记“一证通办”,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鼓励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增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便利群众一站式办理贷款和抵押登记手续。在具备条件的区域扩大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
(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积极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支持各类已安装独立电表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中的两部制电价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可选择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并允许其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鼓励地方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实行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和维护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干线服务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推行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管”。统筹做好农村电网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衔接,加强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升级改造。
(三)活跃二手车市场。落实全面取消珠三角区域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限迁政策。推动广州、深圳已备案销售企业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的,不占用号牌指标。开通线上续办二手车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优化二手车异地转让登记流程,全面推行二手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2027年12月31日前,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着力优化反向开票流程。培育壮大一批二手车流通行业龙头企业,支持二手车流通企业上规纳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二手车流通企业给予奖励。
(四)加大汽车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汽车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当降低汽车消费贷款综合利率水平。持续开展汽车金融领域“减费让利惠民利企”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纠治强制性搭售金融产品和违规收费行为。加快推行机动车(解)抵押线上办理,规范异地购车贷款办理流程。持续深化车险综合改革,支持保险公司将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纳入保险保障范围。
江西:
11月25日,江西省商务厅定于12月1日起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平台面向全省发放总额为1953万元的“2023江西省级汽车消费券”。据了解,本次活动汽车消费券共有6510个名额,先到先得,发完为止。每份汽车消费券金额统一设置为3000元,面额为30张“满100.01元立减100元”消费券,可叠加使用,不设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凡于2023年12月1日-31日期间(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在江西省内汽车经销企业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燃油车新车或新能源新车,已取得购车发票(购车发票抬头需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并上江西牌照的个人消费者均可申领汽车消费券。
山东青岛:
11月7日,青岛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青岛市2023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其中提出,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将本人名下青岛号牌老旧乘用车报废或转出山东省,并在青岛购买乘用车且完成机动车登记的,新购乘用车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含)以上每辆补贴6000元。购车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且发票开具单位是已参加前期2023年“亿惠青岛 驾享生活”汽车消费活动的青岛市汽车销售企业。
湖南长沙:
11月25日,长沙市启动2023年第四季度汽车促消费活动,将投入2000万元进行汽车购买补贴,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需求。
江苏苏州:
11月25日,“苏州市秋冬季系列促消费活动——冬季汽车消费节”正式启动。对在苏州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营运车辆及公牌不参加),按照相关标准予以无门槛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补贴(不能提现)。对购车者户籍及是否在苏州市上牌不作限制。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准,下同)20万元(含)至30万元以内的,购车并审核通过后给予一次性4000元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补贴;30万元(含)以上的,购车并审核通过后给予一次性6000元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补贴。补贴资金总计1亿元,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活动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3月31日。
江苏南京:
11月26日,“南京发布”消息,2023年11月28日(含)起,在南京市从事汽车新车零售业务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单位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车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不限上牌地区。补贴金额总量控制,按照初审通过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申请人通过全部审核流程后,根据购车类型及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分档予以补贴。20万元以下,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均按照1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含)以上,燃油车按照4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新能源车按照5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
广东深圳龙华区: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在龙华区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含税价10万元(含)以上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本次活动资金总预算1亿元。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设置补贴总额50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0.6万元;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设置补贴总额30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0.8万元;30万元(含)以上的,设置补贴总额20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1万元。此次汽车促销活动,可与上级其他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同时享受。
安徽合肥高新区:
11月25日-12月24日,开启2023年第二轮购车补贴,按照购车金额的不同分为四类: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补贴2000元/辆+2000元车企大礼包;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补贴4000元/辆+4000元车企大礼包;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补贴6000元/辆+6000元车企大礼包;30万元(含) 以上,政府补贴8000元/辆+8000元车企大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