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精神,确保云政办发〔2022〕17号明确的重点工业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方面落后产能)彻底出清,云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16个州市人民政府以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电石、黄磷、烧碱)、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对辖区内“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开展清理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应退尽退。
云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将经各州(市)人民政府核实确认的清理排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现将清理排查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871—63512714、63512693、63513030(传真);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