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钢铁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物流总包合同

1月26日,鞍山钢铁与沈阳局集团公司签订铁路物流总包合同,作为国铁集团与钢铁企业共同探索合作的新方式,标志着鞍山钢铁与沈阳局集团公司迈入了更加紧密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合作新阶段。沈阳局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辉,沈阳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霆;鞍山钢铁/鞍钢股份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红军,鞍山钢铁/鞍钢股份党委常委、鞍钢股份副总经理张华出席仪式。鞍山钢铁为东北区域首家与沈阳局集团公司签订铁路物流总包服务的企业,通过铁路物流总包合同签订,将稳定国铁大宗货运运输基本盘,实现“

1月26日,鞍山钢铁与沈阳局集团公司签订铁路物流总包合同,作为国铁集团与钢铁企业共同探索合作的新方式,标志着鞍山钢铁与沈阳局集团公司迈入了更加紧密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合作新阶段。

沈阳局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辉,沈阳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霆;鞍山钢铁/鞍钢股份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红军,鞍山钢铁/鞍钢股份党委常委、鞍钢股份副总经理张华出席仪式。

鞍山钢铁为东北区域首家与沈阳局集团公司签订铁路物流总包服务的企业,通过铁路物流总包合同签订,将稳定国铁大宗货运运输基本盘,实现“公转铁”增量,鞍山钢铁未来铁路运输计划也将在国铁集团统一协调下,在运力配置、装车组织等方面被重点安排、优先组织,并在钢铁产品、副产品输出端提供整体物流解决方案。此外,物流总包的合作形式还减少了运输中间环节,为供应链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合作是双方优势互补破解物流瓶颈,推动双方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的双赢选择,有利于提升鞍山钢铁产品市场竞争力、降低物流成本、减少原燃料库存,提高铁路运输货物运量及运输效率。同时,双方探索和深化专用铁路管理、互为市场、综合物流、贸易、金融、信息平台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双方企业加速发展。

为实现双方约定的共同目标,双方成立铁路物流总包服务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日常事务,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全力推进。鞍山钢铁在各业务板块成立工作组,建立绩效评价体系,按周推进、月考核机制推进,根据采购、生产、销售情况,实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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