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5号),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整改等程序,拟确定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附件)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9日,在此期间,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与省应急厅安全生产基础处联系,电话:0531-51787896。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5号),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整改等程序,拟确定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附件)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9日,在此期间,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与省应急厅安全生产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5号),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整改等程序,拟确定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附件)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9日,在此期间,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与省应急厅安全生产基础处联系,电话:0531-5178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