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信托公司购买2千万的信托产品,约好属于固收类却最终爆雷!

来源:用益观察连日来,“泛海集团和老板卢志强被强执”持续冲上热搜,多家媒体报道,泛海集团面临着81条被执行人信息,涉及被执行总金额超过221亿,最新案例是北京金融法院对泛海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执行的单笔标的涉及金额高达23.9亿余元。作为昔日的资本大鳄,泛海集团走到今天,旗下民生信托的现状也不好过。12

来源:用益观察

连日来,“泛海集团和老板卢志强被强执”持续冲上热搜,多家媒体报道,泛海集团面临着81条被执行人信息,涉及被执行总金额超过221亿,最新案例是北京金融法院对泛海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执行的单笔标的涉及金额高达23.9亿余元。

作为昔日的资本大鳄,泛海集团走到今天,旗下民生信托的现状也不好过。12月1日上午,记者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就找到了一个典型案例:北京维拓时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拓公司)在民生信托购买了金额高达2千万的信托产品,约好属于固收类却最终爆雷。

近期,二审法院裁定,民生信托拒不透露该信托产品底层投向,且存在多项违规,裁定其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及利息,泛海集团承担连带责任。对此,深圳某李姓资深律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本案中信托公司明显存在诸多违规,尤其是在产品已出险仍继续销售的行为最为恶劣。

2千万购买“固收类”民生信托产品 建筑公司入局“被套”

据文书披露,2021年1月27日,维拓公司与民生信托签订了《信托合同》。双方签订的信托合同约定以下主要内容:受托人为民生信托;信托计划名称为中国民生信托·中民X丰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为非公开发行的私募产品、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据合同约定,该信托计划期限内,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等债券,以及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固定收益及类固定收益产品等等。

据了解,维拓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向民生信托专户汇入2千万元。当日,民生信托出具《信托单位认购/申购确认函》,载明运作周期为190天,此次认购/申购的信托单位第二部分固定信托报酬计提基准为6.6%。据民生信托称,信托单位到期日为2021年5月14日。

然而仅仅买入不到3个月,这款产品就出现了问题。2021年3月31日,民生信托发布该信托计划2021年第一季度管理报告,称本报告期内该信托计划部分客户资金出现延期兑付,后续将加快推动资产变现和处置。

当年12月30日,民生信托出具中民X丰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兑付安排,称相关项目因底层资产变现存在困难,目前出现流动性问题,回款时间尚不能确认,故无法及时兑付。

此后,维拓公司将民生信托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本金和利息。维拓公司称,仅收到671309.74元、74708.31元、659191.01元三次信托收益,再无所获。

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认定信托产品已出现风险仍推介销售属违规

据维拓公司称,原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京银保监举复YJ20XXXXX-X5、1XX号《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认定民生信托违规运用信托资金。该公司还向法院提交了报告。

据上述报告载明,经核查,民生信托将X丰2号信托资金用于如下用途:一是通过绕道非关联方将信托资金用于其股东或用于认购股东方发行的债券,规模合计约6.44亿元。二是绕道信托计划投向民生信托发行的底层资产已出险信托项目,规模合计约3.4亿元。X丰2号投向非标资产比例超出合同约定的30%投资比例要求。目前X丰2号、X丰4号底层资产中非标资产部分均已出现风险、投资的债券已出现主体违约情形或均尚未到期,无法在短时间内变现。民生信托上述行为相关规定不符。北京监管局已责令民生信托进行整改问责,后续将依法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核查还认为,X丰系列项目出现兑付困难后,民生信托未及时向投资人披露产品底层资产、风险情况以及风险处置应对措施,与有关规定不符。另外,核查认为,2021年一季度民生信托在已知X丰3号部分底层资产出现风险的情况下仍向投资人募集,上述行为与有关规定不符。

法院一审、二审裁定民生信托多重违约 泛海集团也应担责

法院一审指出,X丰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于《资管新规》发布之后。据监管部门要求,涉案信托确定的类型为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应低于80%。民生信托在法院释明后拒绝提供产品的投资指向,因民生信托提交的季度管理报告未能披露底层资产具体情况,且监管部门的调查结论亦为存在违规行为。民生信托负有举证能力而坚持不提交信托专户交易明细,应承担举证不利的相应后果。

法院还指出,封闭期届满后,民生信托未能按期全额支付,亦未能作出清算决定,清理底层资产,已构成违约。因此,民生信托作为受托人违反了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存在多重违约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维拓公司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予以支持。案涉信托合同解除后,民生信托应当返还维拓公司交付的信托资金,如不能返还,则应赔偿信托资金的本金及利息损失。

法院还确认,中国泛海确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了流动性支持函,承诺就案涉产品承担流动性支持。因此,中国泛海亦应承担赔偿责任。

近期,法院二审开庭,依旧维持原判,认定民生信托应当赔偿维拓公司的本金及利息损失,中国泛海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财 联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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