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教 | 信托公司开展养老金融有什么优势?养老信托的展业模式有哪些?

投教Q&A]article_adlist我国养老信托业务的市场实践如何?近年来,中国少子化、老龄化现象比较突出,在人口结构变化的挑战下,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居民和政府关心的重要议题。2022年,随着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政策出台和顶层设计的完善,各大金融机构的养老金融产品有不同程度的政策加码支持。我国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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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信托业务的市场实践如何?

近年来,中国少子化、老龄化现象比较突出,在人口结构变化的挑战下,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居民和政府关心的重要议题。2022年,随着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政策出台和顶层设计的完善,各大金融机构的养老金融产品有不同程度的政策加码支持。我国养老金融产品的市场参与格局主要是以保险业为主、公募基金和银行迎头赶上、信托起步较晚。国内信托公司入局养老金融领域相对较晚,规模和影响力相对较小,养老信托业务仍在探索之中。

信托公司开展养老金融有什么优势?

虽然信托行业入局养老金融领域相对较晚,但信托公司开展养老信托业务也存在一定的优势。

1、多样化的养老安排

信托的转换功能,使养老信托能够兼顾财富管理与养老服务信托的转换,包括权利人的转换与财产权的转换。养老信托的目的在于通过灵活运用委托财产,满足投资人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实现家族财富的有序传承。支持资金、保单、房产、股权等各类资产通过信托保管。

2、专业化资产管理

养老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权属由委托人转移至受托人。在这种制度下,受托人能够免受外在干扰,有效运用受托财产,充分发挥其财产管理能力。养老金融不是一个简单的理财产品,或者给养老产业提供一笔融资,而是全链条服务。部分高净值客户存在财富传承、税收筹划和慈善等全方位的诉求。信托工具横跨多市场,可以提供涵盖符合法律要求的各类金融投资和服务保障产品,满足养老服务的个性化与定制化需求。

3、养老财产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破产隔离功能”是信托制度的独有优势,是实现前述盘活存量资产、财产保值增值以及财富传承功能的基本保障。养老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免于债权追索,是对投资人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老年人是诈骗活动的主要目标人群,近年针对老年群体的“套路贷”案件频发,通过设立信托可以为维护老年人财产权益竖起防火墙。而养老信托作为受益人获得稳定持续的收益来源,有利于维系和谐的家庭亲情关系,也可以缓冲因委托人经济变故而给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此外,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且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进行交易,确保了受托人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活动中的公正性与专业性。

4、可靠的养老增值服务

委托人持有的财产所有权转换为信托项下的受益权,而养老信托项下的受益权还包括享受养老服务的权益。这一点,是多数以追求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等养老金融产品所不具备的。

养老信托的展业模式有哪些?

基于目前制度政策以及对市场与客户的分析,养老信托发展可从以下几种模式进行业务分类和实践探索:

1、年金型

年金型养老信托主要指的是企业年金信托。虽然企业年金基金金额稳步增长,但在覆盖范围、替代率水平以及发展结构上仍然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差距,未来仍有强烈的发展需求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涉及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四类机构主体,由人社部统一认定,采用资格准入制,金融机构需要获得相应业务资质才可从事企业年金业务。目前13家受托人主要以保险公司为主,仅有2家信托公司获得企业年金受托人资质,所占市场份额较小。18家账户管理人以银行为主,仅1家信托公司获得账户管理人资质。22家投资管理人以保险公司和公募基金为主,尚未有信托公司获得资质。

2、服务型

信托行业作为养老金融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兼具金融与服务的双重制度优势,养老信托应该依托制度优势为养老人群提供。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具有财产独立和破产隔离的制度优势。运用信托机制管理涉众性社会资金,有利于提升涉众性资金安全性和使用效率,符合我国信托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养老服务信托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单一养老服务信托和综合养老服务信托:单一养老服务信托主要以养老消费信托形式,为委托人提供养老社区入住权、康养机构养老服务等为主的单一服务。养老消费信托计划的资金直接向康养机构采购康养服务,以规模优势取得较优惠的价格,并以机构身份监督康养机构服务质量,保障老年消费者权益,认购产品的投资者可获得养老服务的优惠购买权、高端养老机构的优先人住权等权益。综合养老服务信托则为委托人提供包括养老社区入住、高端医疗、子女教育、殡葬、财富传承、分配等一系列服务。信托公司开展服务类养老信托具备以下几点优势:一是可以通过与委托人建立信托关系,简化委托人管理流程,避免高频次委托,二是可以明确信托财产运用限制,最大限度保障预付款信托实现预付的特定目的,有效防止养老机构以“养老”的名义非法集资挪作他用;三是信托公司还可以通过资金清结算服务体系,为养老机构提供资金收付、清算、管理等综合运营管理服务等。

3、产业型

信托公司除了为养老机构或个人客户提供养老金融服务之外,还可以在养老产业投融资环节发挥出重要作用。我国养老产业日前仍处于发展初期,主要是以养老地产(持有型物业)为核心载体延伸而形成的产业链,辐射到各类养老服务及设施。而养老地产作为养老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因其商业模式最为清晰,也成为社会资本重点布局的领域。

未来,伴随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们对优质养老机构需求量也会逐步增大。信托公司可以依托多年来服务产业所积淀的深厚的理解认知和能力禀赋,灵活运用信托制度,通过投贷联动、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等创新模式,参与到养老产业的投融资环节中去,助推养老产业发展。此外,养老物业资产未来将成为公募REITs的重要基础资产,目前REITS的试点政策也正在加快出台,信托公司可以探索以老旧项目改造、优质运营商合作为途径,布局优质养老机构股权投资,既为养老服务信托的发展提供弹药又为未来优质REITs资产提供储备,对信托公司抓住REITs发展先机起到重要作用。

4、慈善型

如何应对并解决养老问题,不仅是国家战略和社会热点,更带有着公益慈善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总纲第三条中,将“扶老”明确界定为公益慈善活动。而慈善信托,自《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得到了一定发展,其中不乏信托资金用于资助、定向捐赠养老机构或是用于阿兹海默等老年病防治工作等养老场景。

由于“养老+慈善”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对信托公司的受托责任履职能力要求较高。因此,信托公司更应该在慈善型养老信托中担任好“受托人”角色,认真打造与之匹配的资产管理、投顾配置、风险管理、运营科技等核心能力。通过“养老+慈善”,把更多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国家养老战略落地实施,实现用金融的力量去推动社会的进步。

5、个人配置型

个人配置型养老信托是指个人委托人为退休后获得养老生活保障,将资金一次或多次交付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对该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实现财产保值增值,满足受益人的养老资金需求。目前国内的个人配置型养老信托主要借鉴家族信托的设计框架,面向相对高龄的高净值客户,兼具个人养老和家族财富传承双重功能。

(本文内容整理于

《场景筹划下的养老信托制度研究》

《养老信托业务创新研究》

《2021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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