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消息汇】2024.1.8 星期一

转自:中国信托业协会目录一、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二、中国两部门: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三、透过数据升降看我国信托业加速转型四、信托重回“22万亿”时代 证券市场成第一大投向五、连续6个季度正增长 我国信托资产规模达22.64万亿元六、2023年三季

转自:中国信托业协会

目录

一、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

二、中国两部门: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三、透过数据升降看我国信托业加速转型

四、信托重回“22万亿”时代 证券市场成第一大投向

五、连续6个季度正增长 我国信托资产规模达22.64万亿元

六、2023年三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发布 信托资产规模增至22.64万亿元 5.75万亿元资金投向证券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2024-1-5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支持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突出重点、瞄准短板,主要在大城市,围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和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

(二)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重点支持以独立法人运营、业务边界清晰、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促进其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长期租赁住房的供给能力和运营水平。

(三)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以市场配置为主,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市场功能完备、结构均衡、竞争有序。

——金融机构分工合理。商业性金融机构要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满足各类住房租赁主体合理融资需求。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限于在符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的前提下,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提供融资。

——金融产品创新规范。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应功能明确,期限和利率定价合理,风险评价和贷后管理完善。直接融资产品应结构简单清晰、定价透明,资金用途真实合规,市场约束和运行机制健全有效。

——信贷和资本市场配置优化。信贷市场主要满足各类主体开发建设、购买租赁住房,以及住房租赁企业流动性和日常运营需求。资本市场侧重于发展住房租赁长期投融资工具。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可根据住房租赁不同环节收益和风险特点,协同配合、合理接续。

二、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四)加大住房租赁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依法合规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住房建设的项目资本金比例应符合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相关要求。

(五)满足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的合理融资需求。对于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依规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屋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依法依规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屋用作保障性或商业性租赁住房长期持有运营的,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严格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发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利用贷款购买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等应为法律关系清晰、已竣工验收的房屋,贷款存续期内,房屋租赁用途不得改变。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贷款利率由商业银行综合考虑借款人风险状况、风险缓释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

(六)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住房租赁企业运营自有产权长期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合规改造工业厂房、商业办公用房、城中村等形成的非自有产权租赁住房,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贷款期限内应收租金总额的70%。

商业银行应对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合法合规情况,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出租率,以及住房租赁企业的专业能力、财务状况、持续审慎经营等开展尽职调查,并结合住房租赁企业的经营、风险特点和贷款用途,合理审慎设计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住房租赁企业应以租金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有效防控风险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可根据住房租赁企业的资信和经营情况发放信用贷款或质押、抵押贷款。商业银行发放质押、抵押贷款应审慎评估质押、抵押的法律风险,确保质权和抵押权可执行。

对于开发建设和持有运营为同一主体的租赁住房项目,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可用于置换项目前期的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商业银行在发放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时,可同时签订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合同,与借款人约定后续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的发放接续条件,将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纳入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的还款资金来源。

(七)完善住房租赁相关企业综合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探索适合住房租赁相关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向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提供开户、结算、咨询、现金管理等综合性金融解决方案。

三、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八)增强金融机构住房租赁贷款投放能力。支持商业银行发行用于住房租赁的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团体购房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的投放。

(九)拓宽住房租赁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购买和运营。鼓励优化债券发行流程,提高住房租赁债券发行效率,为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十)支持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住房租赁企业持有运营的租赁住房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可将物业抵押作为信用增进,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住房租赁担保债券纳入债券管理框架。

(十一)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工作,在把控风险前提下,募集资金用于住房租赁企业持有运营长期租赁住房。支持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份额交易流通,促进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稳定经营,防范短期炒作。优先支持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区域以及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为利用各类建设用地(含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空闲土地等)依法依规建设和持有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十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有序投资住房租赁领域。支持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机构规范投资住房租赁相关金融产品。鼓励住房租赁企业、专业资产管理机构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长期持有运营租赁住房。支持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住房租赁市场。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利率衍生工具对冲相关利率风险。

四、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

(十三)严格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边界。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要严格定位于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不得为短期投机炒作行为提供融资。住房租赁金融产品及服务应与其他住房金融产品及服务明确区别,严禁以支持住房租赁的名义为非租赁住房融资,严禁将住房租赁金融产品违规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十四)加强住房租赁信贷资金管理。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贷款审批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严格住房租赁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加强对借款人、项目属性、贷款用途真实性、还款资金来源的跟踪调查,确保贷款资金按照约定用途用于住房租赁建设、购买和运营,切实防范资金挪用、套现等风险。对于贷款期间项目租赁属性或房屋租赁用途发生改变的,应及时收回贷款,并视情况对借款人采取适当的风险防控措施。

(十五)规范住房租赁直接融资产品创新。住房租赁直接融资产品应基础资产质量优良、结构简单、法律关系清晰、信息公开透明、资金用途合法合规。相关部门应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的业务模式、募集资金用途等政策及审核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和存续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募集资金用于租赁住房建设、购买和运营等相关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十六)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商业银行等为住房租赁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合规性审查和评估,确保审慎合规开展相关业务。对各类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持有租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水平进行上限控制,确保其资产负债率保持在适度区间。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的运营管理、财务状况、资金用途等的监控,对住房租赁企业等借款主体存在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情形的,要及时采取加速清偿、提前收贷等有效措施化解风险。

金融机构在提供融资前需确保住房租赁企业已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对住房租赁直接融资产品应充分揭示其与住房租赁业务、房地产市场相关的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七)加强住房租赁金融监测评估。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住房租赁金融统计,加强对住房租赁金融产品的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相关部门加强住房租赁相关信息共享,发挥监管合力。

本意见自2024年2月5日起施行。

中国两部门: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来源:中新社 夏宾2024-1-5

中国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5日对外发布,意见提出,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意见称,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工作,在把控风险前提下,募集资金用于住房租赁企业持有运营长期租赁住房。支持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份额交易流通,促进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稳定经营,防范短期炒作。

意见表示,要优先支持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区域以及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为利用各类建设用地(含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空闲土地等)依法依规建设和持有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意见指出,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突出重点、瞄准短板,主要在大城市,围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和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

同时,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重点支持以独立法人运营、业务边界清晰、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促进其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长期租赁住房的供给能力和运营水平。

意见还提到,信贷市场主要满足各类主体开发建设、购买租赁住房,以及住房租赁企业流动性和日常运营需求。资本市场侧重于发展住房租赁长期投融资工具。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可根据住房租赁不同环节收益和风险特点,协同配合、合理接续。

透过数据升降看我国信托业加速转型

来源:新华社 吴雨2024-1-5

中国信托业协会1月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我国信托资产规模余额为22.64万亿元,同比增长7.45%。在信托资产规模稳健增长的同时,一些数据指标有升有降,折射出信托业转型步伐正在加速,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守正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

记者从中国信托业协会了解到,2023年三季度信托资产规模总量持续增长,已连续6个季度实现同比正增长。同时,信托资产结构稳步优化,这也体现在信托业务资金来源的变化上。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以通道类业务为主的单一资金信托规模降至3.96万亿元,占比不足两成。集合资金信托规模和管理财产信托规模合计达18.68万亿元,占比超过80%。

中国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袁田认为,在信托业务资金来源呈现“二八”结构的同时,信托资产的投资功能显著增强,服务信托和融资信托“有进有退”,信托行业向轻资本运营、重受托服务的经营模式转型成效显著。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投资类信托业务规模为10.69万亿元,同比增长16%,信托资产的投资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规模为8.70万亿元,规模占比持续保持在三分之一以上;融资类信托规模在监管要求和风险防控压力下持续下降,已降至3.25万亿元。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行业的根本宗旨,也是信托行业的使命和本源。伴随信托行业转型逐步深入,传统信托业务投向工商企业和基础设施的资金规模和增速增长均面临挑战,房地产领域的信托规模和占比也在进一步下降。

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投向工商企业和基础产业资金信托规模共计5.3万亿元;投向房地产的资金信托规模为1.02万亿元。

与之相对的是,投向证券市场、金融机构的信托业务规模和占比持续提升。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投向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规模为5.75万亿元,占比34.96%,增幅持续攀高;投向金融机构的资金信托规模小幅提升至2.24万亿元,占比13.6%。

专家表示,在贯彻实施信托业务新分类标准的过程中,信托公司转型方向更加清晰明确,不断调整业务结构,强化公司治理,统筹防范化解风险。

“防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袁田说,房地产市场、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领域,也是信托公司的业务领域,需要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守牢风险底线。

信托重回“22万亿”时代 证券市场成第一大投向

来源:上海证券报 马嘉悦2024-1-6

不断加速转型的信托业迎来了规模的稳步回升。1月5日,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增至22万亿元以上,连续6个季度实现正增长。从资金投向来看,证券市场成为信托的“心头好”,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有超5万亿元的信托资金入市。在业内人士看来,未来信托公司将加速回归本源,提升主动管理能力,配置资本市场的信托资金比例有望进一步提升。

信托业规模稳步向上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余额为22.64万亿元,较2023年二季度末增加9580.46亿元,同比增长7.45%。而且拉长时间来看,资管新规实施以来,信托资产规模自2022年二季度同比增速逆转为正后,已经连续6个季度保持正增长。

具体来看,投资类信托是行业整体规模增长的主力军。

据统计,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投资类信托业务规模为10.69万亿元,同比增长16%,环比增长6.43%。相比之下,融资类信托则自2020年二季度开始便进入下降通道,2023年三季度末该信托业务类型的规模降至3.25万亿元。

一位资深信托研究员分析称,资管新规落地以来,信托行业转型节奏不断加快,尤其是2023年《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发布后,信托业转型的方向更加明晰,诸多信托公司在强化主动管理能力方面持续发力,投资类信托的“存在感”明显提升。

资金持续向证券市场“搬家”

从资金流向来看,证券市场成为信托资金的第一大投向。

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资金信托总规模为16.44万亿元,环比上升4.76%。具体而言,投向证券市场(含股票、基金、债券)的信托规模合计为5.75万亿元,占比达34.96%,相较去年二季度末提高了2.73个百分点,是占比最高的信托资金投向。

中国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袁田表示,信托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正愈发积极地参与资本市场,主动把握金融市场投资机遇,培育专业化的资产管理能力,大力开拓资产管理信托业务。

多位信托公司人士向上海证券报记者透露,在净值化转型进入深水区的背景下,主要投向为证券市场的标品信托已成为各公司重点发力的方向之一,信托公司招募了大量证券、基金等行业的人才,并陆续搭建中后台系统,进一步提升其配置证券市场的能力与空间。

用益信托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标品信托成立数量为13224款,相比2022年的成立数量增加了10%。

乐观看待权益资产机会

当前信托资金对权益资产可谓“兴致勃勃”。

中航信托宏观策略总监吴照银分析称,一方面,2023年下半年以来,“活跃资本市场”利好政策陆续出台,比如降低印花税率、减缓IPO和定增节奏、降低基金管理费率等,有望大幅减少股市资金的流出规模;另一方面,从宏观货币总量指标看,2024年货币供给有望较为宽松。因此,尽管当前市场情绪仍然不高,但助力市场上行的动能正在积聚,多空双方的力量对比也越来越倾向多方,权益资产的最佳配置时间已经临近。

一位信托公司权益资本部总经理也坦言:“去年公司组合的正收益来源于债券配置,不过,当前时点权益资产的性价比显然更高,尤其是在政策持续释放积极信号、美联储降息预期逐步升温、权益资产估值处于历史底部区域的背景下,组合可以适当增配股票ETF或者红利基金。”

连续6个季度正增长 我国信托资产规模达22.64万亿元

来源:经济参考网 钟源2024-1-5

我国信托行业在稳健增长中保持基本盘稳定。1月5日,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2023年三季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余额为22.64万亿元,较二季度末增加9580.46亿元,同比增幅7.45%。这也是资管新规实施以来,信托资产规模自2022年二季度同比增速逆转为正,连续6个季度保持正增长。

报告显示,我国信托业务资金来源呈现质效增进的“二八”结构。2023年三季度末,集合资金信托余额和管理财产信托余额分别为12.48万亿元和6.20万亿元,占比分别为55.13%和27.38%,合计占比超过80%,合计余额18.68万亿元。相比之下,单一资金信托规模持续下降,同比下降2.84个百分点,余额为3.96万亿元。

另外,信托资产投资功能显著增强,服务信托和融资信托“有进有退”。2023年三季度末,投资类信托业务规模为10.69万亿元,同比增长16%,保持住了二季度末实现的超10万亿元规模,环比增长6.43%。投资类信托业务进入高速成长期,服务实体经济转型效果从“精准有力”向“精准有效”持续增强。相比之下,融资类信托规模自2020年二季度开始即进入下降通道,三季度末规模持续下降至3.25万亿元,3年来融资类信托余额下降了3.2万亿元,降幅近50%,规模占比逐步降至14.34%。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规模为8.70万亿元,占比为38.34%,规模占比持续保持在1/3以上。

“服务信托和融资信托‘有进有退’的结构优化调整,表明信托行业向轻资本运营、重受托服务的经营模式转型成效显著。”中国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袁田表示。

尽管面对转型发展模式探索中的不确定性等诸多挑战,信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仍企稳向好。2023年三季度末,信托公司实现经营收入651.23亿元,利润总额406.20亿元,利润指标同比均保持正增长,回稳至去年同期水平。

从收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末,信托业务收入规模为387.38亿元,占比59.48%,同比下降21.84%,信托主营业务的收入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恢复提升;投资收益达221.06亿元,占比33.95%,环比上升17.27%;利息收入余额为33.64亿元,占比6.20%,同比减少7.71亿元。

“信托公司业务转型能够支撑盈利水平稳健增长的商业模式和服务收费模式还须持续探索创新。”对此,袁田表示,2023年三季度数据表明,信托行业在贯彻实施信托业务新分类标准过程中步伐稳健,以进促稳调整信托业务结构,融资类信托逐步式微,资产服务信托规模持续增长。信托公司转型方向更加清晰明确,经营业绩整体恢复向好,为转型业务的盈利水平提升与优化争取了相对宽裕的时间和空间。

“2023年11月,《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发布实施,未来信托公司将在差异化监管的规范下逐步走向差异化发展之路。”从报告看,信托业务分类标准构建了设立门槛覆盖全谱系财富、服务内容涵盖客户全生命周期的细分类型,从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两个维度为信托公司展业创造巨大市场机遇。以建立居民家庭财富信托账户为基础,信托公司可以提供财富分配与传承、保值增值、养老消费、保险保障、特殊需要照护、遗嘱安排等多场景的财富管理和受托服务,切实当好居民财富的好管家。

另外,报告还明确,要大力发展绿色信托。信托行业要积极践行ESG理念,主动参与气候投融资和碳金融,服务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除此之外,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担保品服务信托等行政管理服务信托和风险处置服务信托是信托公司运用信托制度安排保护社会财富安全流转和盘活企业资产的长效机制,也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2023年三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发布 信托资产规模增至22.64万亿元 5.75万亿元资金投向证券市场

来源:证券日报 邢萌20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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