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央企信托公告:展期、降收益方案未通过!

来源:用益观察1月16日,某央企信托发布公告,表示:本次受益人大会审议事项未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受益人大会未通过XX166号方案。2023年12月29日,某央企信托发布“XX166号资金信托计划”第一

来源:用益观察

1月16日,某央企信托发布公告,表示:

本次受益人大会审议事项未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受益人大会未通过XX166号方案。

2023年12月29日,某央企信托发布“XX166号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通知。

通知显示,为化解项目当前市场销售困境,尽量避免项目因成本高而企业陷入更大的违约风险,裕华置业提出降低项目预期收益诉求。

1.自2023年10月16日起,信托计划从交易对手获得的包含税费等的预期收益折合的收益率将不超过8%/年(具体以受托人届时公告的内容为准);同时信托计划各期展期至2025年10月15日。如受益人同意上述调整安排将有助于项目平稳运行。

2.根据裕华置业诉求,扣除信托计划承担的必要税费后,第一期各类信托单位自2023年10月16日起,第二期各类信托单位自2023年10月30日起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如下:A类信托单位存续期超过30个月(不含)不超过54个月(含)该时段的业绩比较基准=6.1%/年。B类信托单位存续期超过30个月(不含)不超过54个月(含)该时段的业绩比较基准=6.3%/年。C类信托单位存续期超过30个月(不含)不超过54个月(含)该时段的业绩比较基准=6.5%/年。D类信托单位存续期超过30个月(不含)不超过54个月(含)该时段的业绩比较基准=6.7%/年。

展期期间,裕华置业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支付展期利息。经裕华置业书面申请,受托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提前还款。信托财产均按照各期受益人持有份额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分配完毕。

资料显示,上述信托计划2021年4月15日成立,首期成立规模49,700万元,第二期于2021年4月29日成立,规模300万元,各期期限均为36个月,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河南裕华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对河南裕华置业有限公司70,000万元应收账款债权,折扣率约71.42%。裕华建安收到转让价款后,资金最终用于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相关工程建设支出即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的支出。

来源:信 托 公 司 官 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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