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服务信托 | 一文读懂养老服务信托

来源:昆仑信托01什么是养老服务信托养老服务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自然人委托,以满足受益人的养老需求为主要信托目的,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养老服务信托不以财产增值为主要目的,而主要是为受益人提供全面养老服务。02设立养老服务信托的场景1、需要靠自己来养老社会上有三类备老及老年人群,一是未生子女或者失独的,

  来源:昆仑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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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养老服务信托

  养老服务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自然人委托,以满足受益人的养老需求为主要信托目的,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养老服务信托不以财产增值为主要目的,而主要是为受益人提供全面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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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养老服务信托的场景

  1、需要靠自己来养老

  社会上有三类备老及老年人群,一是未生子女或者失独的,二是有子女但子女不在身边的,三是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这三类备老及老年人群的共同特点就是需要靠自己养老。随着年龄渐长身心逐渐退化,如何处理自身财产安全问题及照顾自己或家人,让晚年生活可以活得久也能活得好,是这类人群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2、希望提早锁定养老资金

  有些家庭的收入不稳定或者家庭财富在未来存在不确定性,子女或老人希望在经济宽裕时提前将财产分割出来,用于父母或者自身养老,防止未来万一家庭出现经济变故后无法保障父母或者自身的老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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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养老服务信托的目的

  1、用来照顾自己

  通过设立养老服务信托,将委托人(备老及老年人群)的财产管理、安养照护及医疗给付等进行完善规划,避免年老体衰或意识不清时,无法让财产依照自己的意愿使用的情况。

  2、用来照顾他人

  通过设立养老服务信托,管理委托人(一般为小辈)的财产,按照他们的意愿定期向受益人(长辈)发放生活费用,也可以支付其他费用(如医药费、康养费、聘僱照护人员的费用等),将自己的财产进行破产隔离,避免后期因投资创业失败等各自不可控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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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服务信托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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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独立、破产隔离。是一种受《信托法》保障的财产管理制度,具有财产独立、破产隔离功能,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和受托人,能够有效保障养老资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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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富管理。以低风险产品投资为原则,防止各类老年投资骗局的同时保持一定的增值,延长养老资金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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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配方式灵活。分配方式灵活多变,可以遵循委托人的意愿制定分配方式,可设置定期分配和情景分配;可随时更改受益人和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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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生态服务圈丰富。可以架构与公证处、律师事务所、银行、保险、养老社区、康养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多类机构组织的养老生态服务圈,运用信托架构提供定制化、一站式的生前身后综合事务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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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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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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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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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与信托公司工作人员交流沟通,明确设立养老服务信托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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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填写《养老服务信托申请表》,与受托人确认交付财产规模、信托期限、信托报酬、监察人(若有)、分配规则等信托要素,确定信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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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委托人、受益人、监察人(若有)等基础资料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户口本等,机构为机构统一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等),受托人提交内部审批,通过后报送中信登登记和宁波监管局报备,并开立信托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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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信托合同及风险申明书》,受托人与保管银行签署《保管合同》,与监察人(若有)签署《监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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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根据信托合同将资金打款至信托专户,受托人确认资金到账后项目成立,并向委托人出具《成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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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Q1

  养老服务信托是不是要很多钱才能设立,只能交付现金吗?

  A

  养老服务信托没有起点金额限制,可根据各自家庭经济情况出资设立。除了现金,还可以交付租赁收入受益权、保险金请求权、不动产、股权、金融资产等资产。

  Q2

  设立养老服务信托的时候,需要一次性交付财产吗?

  A

  不需要,委托人可以前期交付部分财产先行设立信托,后期可视自身状况及经济能力再逐步追加财产,累积养老资金。

  Q3

  现在还未到退休养老的年纪,有必要设立养老服务信托吗?

  A

  养老服务信托不是老年人的专利,委托人可在中青年时就先行设立养老服务信托,按照想要达成的目的,预先规划信托合同内容,提早安排信托分配方案,更能从容面对可能的突发状况,也可避免年老体衰或意识不清时,无力管理财产或被子女挥霍,无法保障自身财产的情形。

  Q4

  设立养老服务信托有哪些费用?

  A

  设立养老服务信托要支付设立费;信托开始生效后,需每年支付管理费,但因信托财产存放在信托专户会产生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可覆盖部分或全部的管理费。

  Q5

  是否一定要设立监察人,谁可以做监察人,设立监察人有什么好处?

  A

  委托人可视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设立信托监察人。监察人可以是信任的亲友、律师或者社会组织担任,可以是1人或多人共同担任,也能按顺位担任。设立监察人有以下好处:1、可以监督信托公司有没有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将资金用于受益人;2、可以对每笔资金支出用途进行审核;3、受益人有临时性或紧急的照顾资金需求时,可由受益人发起申请。

  Q6

  如果想要从信托专户支付医疗费用, 因生病没有办法填写任何文件时,要怎么办呢?

  A

  没有设定信托监察人时,如受益人为委托人父母的,要由委托人提供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文件、费用单据或其他合理说明;如受益人为委托人自己的,要由其监护人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文件、费用单据或其他合理说明,提供信托公司申请拨付。

  有设定信托监察人时,可约定由全体信托监察人办理。

  Q7

  养老服务信托成立后,常见的资金分配方式有哪些?

  A

  1、每个月拨付生活养老费

  2、医疗费用支出

  3、安养机构费用或看护费

  4、养老服务机构费用

  5、意外事故、子女照顾费等其他事由费用

  Q8

  在受益人过世后,如果信托中还有资金,我可以指定剩余资金的用途吗?

  A

  可以,委托人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可将剩余资金用于分配给指定的人或作为慈善资金捐赠给社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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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案例

  案例1

  李女士年事已高,无子女和其他亲人,其面临生活照顾等问题。

  正当束手无策时,李女士想到入住专业养老机构,照顾其生活起居。此外,李女士希望有机构帮她管理资产,所以找到信托公司设立了养老服务信托,以达到老年退休安养的目的,通过专业的受托机构管理信托财产,专款专用,用以支付其生活费、医疗、安养机构、看护等费用,让李女士可以无忧无虑安享晚年。

  案例2

  王女士,单身,在企业工作,预计再5年可以退休。

  去年,和她同样是大龄单身的好友,因为意外陷入昏迷,医疗决策和财产管理必须由其远方亲戚决定,但好友与其远方亲戚关系非常比较疏远。王女士在心疼之余,也想到自己可能有一天也会面临同样的处境。于是她为自己先行设立养老服务信托,同时聘请了自己熟悉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信托监察人,利用养老服务信托的财产独立制度与生活费、医疗费等支付功能来照顾自己退休后的生活。

  案例3

  张先生是一位中小企业家,平时工作非常忙碌。

  但因其母亲年事已高且身体状况一天比一天更糟,他常常为无法照顾母亲的晚年生活而难过。后来张先生为照顾妈妈设立了养老服务信托,他前期先交付了10万资金,后面拟每年追加10万,并约定以信托财产支付妈妈的生活、安养照护、医疗或其他照顾需求等费用,确保未来安养需求能被满足,也可避免妈妈因失智或失能而被他人诈骗财产,以达维护财产安全及专款专用的目的。

  结束语

  养老服务信托,能发挥兼顾预先规划、资金拨付与财产隔离的功能,让自己能够照着预先规划的方式照顾自己,不论是退休老人,或青壮年想逐步累积退休金者,都可以多加运用,为守护人生下半场做好妥善安排,安然面对未来的退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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