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用益观察
5月23日,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全民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告。具体如下:
深圳市全民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为切实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凡通过深圳市全民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包括其在日照市东港区辖区内经营的系列关联公司)的投资人员,尚未登记报案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携带与该案相关的下列资料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取证。
1、银行交易明细、POS机刷卡记录、微信、支付宝账单或截屏等(包括投资付款和收到本金、利息的资金交易明细的全部记录)凭证;
2、相关合同、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据。对已经登记报案但材料不全的也要补充好相关材料。该案的非法集资行为人要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退缴违法所得。
因该案案情复杂,涉及人员多、需开展大量侦查取证工作,希望各集资参与人合理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理解、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工作,并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附原文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