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律 法 规
你 问 我 答
第
1
则
-THE FIRST-
输
吸毒能使人上瘾,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中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立法形式严禁这一行为。那么,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是如何处置的?
吸毒人员是违法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吸毒行为在具有违法属性的同时,吸毒人员本身也是毒品成瘾病人和毒品受害者,与其他违法人员相比具有特殊性,仅依法对其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在戒毒治疗、康复训练、心理干预和恢复社会功能等方面对症下药,只有这样才能帮助他们真正摆脱毒品的控制,重返社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禁毒法》和《天津市禁毒条例》明确规定了,戒毒方针是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通过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等,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禁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无论何种戒毒措施,都是国家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的措施,而不是一种处罚措施,挽救了吸毒人员才能挽救吸毒人员的家庭,才能使社会平安和谐,才能减少社会危害。
第
2
则
-THESECOND-
输
在微信平台上,有听众问:自己并没有吸毒,但是为他人提供场所吸食毒品,这样违法么?
对吸毒行为予以处罚,同时,容留他人吸毒行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禁毒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的,依据《刑罚》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即容留他人吸毒、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这里规定的“容留”,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要求或者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一般则是行为人专门为吸毒者准备的某种比较固定的场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租赁他人房屋让他人吸毒,饭店、宾馆、咖啡馆、酒吧、舞厅等营业性场所的经营、服务人员利用经营性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航空器、轮船、火车、汽车的司机管理人员利用交通工具让他人吸毒等等。
第
3
则
-THE THIRD-
输
哪些行业或领域对于从业者有严格的涉毒管理规定?吸食毒品会对生活工作造成哪些影响?
2018年1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禁毒条例》与时俱进的规范了毒品管制中的重点环节,规定了对高度危险作业人员的涉毒管理,包括定期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吸毒检测,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注销驾驶证照的情形等。同时,条例还强化了对重点人群的管理,规定招聘国家工作人员和征招公民入伍,应当进行吸毒人员信息核查比对,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吸毒检测。
具体是:
第二十八条规定,招聘国家工作人员和征招公民入伍,应当进行吸毒人员信息核查比对,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吸毒检测。
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航空器、轨道交通等交通运输工具。从事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交通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吸毒检测,发现驾驶人员有吸毒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其从事驾驶工作,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条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人员,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等交通运输工具行为的人员,以及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相关驾驶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