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研究】31个省市经济财政情况分析

热点研究2023年我国各省市经济整体呈积极态势,但区域差异明显。31个省市GDP总量排名较2022年变化不大,除陕西、黑龙江和江西外的其余各省市GDP增速同比均有所回升。全国各省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实现恢复性增长,上下游省份位次不变,中游排名较上年调整相对较多;西部地区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快于中东

热点研究

2023年我国各省市经济整体呈积极态势,但区域差异明显。31个省市GDP总量排名较2022年变化不大,除陕西、黑龙江和江西外的其余各省市GDP增速同比均有所回升。全国各省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实现恢复性增长,上下游省份位次不变,中游排名较上年调整相对较多;西部地区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快于中东部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则呈现分化,绝大数省份延续下降趋势。

各区域经济增速差异较为明显

2023年我国31个省市GDP总量呈积极增长态势,多数省份迈上新万亿台阶,广东省成为全国首个GDP规模突破13万亿元的省份,连续多年领跑全国。从31个省市排名来看,各省市2023年GDP总量排名较2022年变化不大,仅四川与河南、上海与安徽、辽宁与重庆排名互换,其他省市排名均未变化。其中,排名前十位的省市中,前九位仍为广东、江苏、山东、浙江、四川、河南、湖北、福建和湖南;上海排名回升一位至第10位,安徽则后移一位至第11位。

从GDP同比增速来看,随着经济逐步复苏,除陕西、黑龙江和江西外,2023年全国其余省市GDP增速同比均有所回升。具体来看,2023年,全国共有18个省市经济增速不低于全国GDP增速水平。其中,西藏以9.5%的经济增速位居首位,主要得益于投资增势强劲、旅游市场持续升温,叠加经济体量相对较小;位居第2位的为海南省,增速为9.2%,主要得益于海南自贸区加速建设以及旅游业恢复发展等;受益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显著增长、投资力度加大等,内蒙古2023年经济增速较2022年上升3.1个百分点至7.3%,位列第3位。经济增速低于全国水平的省市有13个,其中主要受洪涝自然灾害、油气煤炭等大宗产品价格下降、大型重点企业检修等不利因素影响,黑龙江GDP增速为2.6%,排名全国垫底,其余12省市经济增速在4.0%-5.0%区间,区域差异明显。

各省市财政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

2023年全国各省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实现恢复性增长。具体来看,广东省2023年一般预算收入为1.39万亿元,遥遥领先,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江苏省稳居第二,逼近万亿大关。东部地区的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和北京6省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继续位居前六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超过6000亿元,大幅领先于其他省市,6省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占全国31个省市总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6.4%;河北和福建规模次之,分别为4286亿元和3592亿元,分列第9位和第12位;天津和海南实力偏弱,分别为2027亿元和901亿元。中部六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3000-4600亿元之间,总量排名在第8位至第17位。西部地区财力整体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除四川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5000亿元大关、排名第7位,陕西和内蒙古超3000亿元、分列第14位和第16位外,其他省市排名均在第19位及之后,其中宁夏、青海和西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较小,尚不到505亿元,排名后三位。东北地区财力偏弱,整体规模偏小,辽宁、黑龙江和吉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列第18位、第25位和第26位。

一般预算收入排名变化情况方面,上下游省份(前十名后四名)位次未发生变化,中游省市位次排名调整较多。具体排名变化来看,新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排名较上年上升三位列第20位,湖北较上年上升四位列第11位,内蒙和吉林均较上年上升一位分别位列第16位和第26位;广西排名较上年下降三位至第24位,山西排名较上年下降两位至第13位,陕西、江西、云南和甘肃均后移一位分列第14位、第17位、第21位和第27位;其他省市位次排名无变化。

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方面,西部地区增速快于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具体来看,山西、陕西、内蒙古等资源型省份因煤炭等价格回落,叠加上年高基数,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显著放缓,增速分别为0.7%、3.8%和9.2%,分别较上年回落21.1个、15.5个和11.0个百分点,且山西省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全国排名垫底;西藏增速最高,突破30%,新疆和吉林增速次之,均超26%;增速在10%-20%之间的省市包括中部地区的湖北和西部地区的重庆、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和贵州7个省市;增速在8%-10%区间的省市为东部地区的天津、上海、海南和北京,中部地区的安徽和湖南,西部地区的内蒙古和宁夏,东北地区的辽宁和黑龙江;东部地区的福建、江苏、浙江、河北和山东,中部地区的河南和西部地区的广西增速在5%-8%之间。除上述省市外,其他省市增速在5%以内。

财税质量方面,东部地区税收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占比整体高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2023年税收收入占比较高的省市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以及少数中西部地区。其中,税收占比超过80%的北京、上海、浙江和江苏4个省市均位于东部地区;处于70%-80%之间的省市有10个,包括东部地区4个、中部地区2个和西部西区4个;税收比率低于70%的省市有17个,具体包括东部地区2个、中部地区4个、西部地区8个和东北地区3个省市。结合财政自给率来看,2023年各省市较上年变化不大,仍呈东、中、西阶梯型分布。2023年,仅上海的财政自给率超过80%,其次为北京(77.54%)、广东(74.83%)、浙江(69.62%)江苏(65.15%)、天津(61.80%)、福建(61.21%);其余各省市财政自给率除了山东(59.33%)、山西(54.78%)外均低于50%以下,其中广西、宁夏、吉林、黑龙江、甘肃、青海和西藏该比率不足30%,均位于西部和东北地区,财政自给能力较弱。

政府性基金收入方面,2023年各省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和西部经济体量较大的省份。其中东部地区的江苏、浙江仍保持领先;中部地区除山西规模较小外,其他五省差距不大,基本在2000-3000亿元之间;西部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规模总体偏小,除四川、贵州、重庆和陕西有一定规模量外,其余均未超千亿元,且宁夏在百亿元左右,青海和西藏均不足80亿元,排名垫底;东北三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略超千亿元。从基金收入增速来看,2023年全国绝大多数省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延续下降趋势,各省市有所分化,近半数省市降幅超10%;11个省市实现正增长;其中降幅超过20%的省市有5个,具体为安徽、山东、福建、广西、湖南。

预计2024年各区域经济财政延续回升向好态势

综合31个省市的2024年GDP增速目标来看,各省市目标设定在4.5%-8%之间,集中于5%、5.5%和6%三个点上,增速目标中枢有所下移,上年增速处于两端省份的相向调整使得各省市设定的2024年GDP增速目标更为集中,预期经济整体延续回升向好态势,保持了大省稳健、中小省分化的格局。

具体而言,东部地区多数省市2024年GDP增速目标设定在上年增速基础上进行了下调和维持,仅有广东、福建、天津3省市小幅上调,但天津市设定的增速目标仍是全国垫底;中部地区6个省市均设定了不低于上年的GDP增速目标,系该区域部分省市上年增速较低所致,如河南、江西等;西部地区多数省市2024年GDP增速目标设定有所上调,下调增速目标的省市主要是上年增速水平较高的省市,如西藏、甘肃、新疆;东北地区随着辽宁调高2024年GDP增速目标,东北3省的增速目标均在5.5%以上,脱离增速尾部区域,或有转折。

执笔人:谢红芹

注释:

①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发布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我国的经济区域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地区。其中,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0省市及港澳台地区;中部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6省;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12个省市;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3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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