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用益观察
近日,拱墅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韦杰等犯集资诈骗罪一案(平台公司为“金诚集团”),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等工作。为维护受损人员的合法权益,现依据刑事判决书,对已执行到位的案涉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清退对象
“金诚集团”案受损人员。
二、 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金额为人民币6.64亿余元。根据清退金额及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各受损人员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作为公司业务员或理财师未完成全部退缴非法所得的暂缓发放,相关情况请向公安机关咨询,电话:0571-85052195)
三、 清退时间
2024年6月27日
四、 发放方式
本院通过工商银行为受损人员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清退资金。
五、 特别提醒
1. 本次为“金诚集团”案第三次资金清退,本院将根据后续执行进展发放案款。
2. 本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要求受损人员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3.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受损人员合法权益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请受损人员合理安排时间领取。
5. 工行所开的虚拟卡号取款后请勿注销,后续发还需继续使用。
6. 有部分受损人员及企业单位无法在银行开立虚拟卡号的,或无法通过工商银行代为发还的由本院另行发放,请大家耐心等待。
7. 如有疑问,请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86635601,专线接听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即6月27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来源:拱 墅 法 院 微 信 公 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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