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诈骗新手法
不做电诈工具人
如果有人和你说,用自己的身份证办几张银行卡、电话卡,再出售、出租、出借给别人“跑分”,就能轻轻松松赚大钱,这事可行吗?这事可太“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什么是“两卡
“两卡”是指银行卡、电话卡。
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使用率很高的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
电话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还包括物联网卡。
什么是“跑分”
“跑分”是指不法分子利用正常用户的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替别人收款、转款,为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路径,帮助其“洗钱”的活动。
“跑分”的危害
1、不法分子通过“跑分”将赃款分流洗白,最后这些非法资金流向境外,增加公安机关追查的难度。
2、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洗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3、帮助洗钱的涉案第三方账户将被依法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信,涉嫌犯罪还将受到法律惩处。即使未被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但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个人账户存在被依法冻结风险,影响个人征信。
4、“跑分”隐蔽性强,迷惑性强,操作简单,经常打着高薪兼职、招聘的幌子,诱骗无辜群众参与其中。
温馨提示
不要出租、出售“两卡”,切莫轻信高薪兼职,谨防落入“跑分”陷阱,保持警惕,加强防范,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