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2亿!违约!

来源:用益观察7月23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其发行的四期超短期融资券违约处置进展的公告。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21福建阳光SCP001”至“21福建阳光SCP004”四期债券,原定于2022年3月至6月期间兑付,涉及金额总计达到19亿元。由于公司面临经营困难,目前尚未兑付的本息金额分

来源:用益观察

7月23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其发行的四期超短期融资券违约处置进展的公告。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21福建阳光SCP001”至“21福建阳光SCP004”四期债券,原定于2022年3月至6月期间兑付,涉及金额总计达到19亿元。由于公司面临经营困难,目前尚未兑付的本息金额分别为5.24亿、1.05亿、2.62亿和6.81亿,总计达到15.72亿元。这些债券的票面利率为6.50%,原定发行期限为270天,且应于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公告表示,公司目前存在较多涉诉案件,部分资产已被冻结、保全或强制执行,导致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面对这一局面,福建阳光集团正积极与债权人洽谈和解方案,推动资产处置,并商讨债务重组的可能性。

为应对当前的违约情况,公司计划设计一个符合实际情况的债务重组方案,以公平对待所有债券投资者。公司将在主承销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导下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争取投资者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公司也在寻求法律意见,评估违约对公司的影响,并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长吴洁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6月初,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3号显示,因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发行人,未能在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公司债券2023年年度报告且截至目前仍未披露。吴洁作为阳光集团董事长,对阳光集团未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事项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吴洁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来源:上 海 清 算 网、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等来源:上 海 清 算 网、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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