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信托公司“踩雷”!

来源:用益观察近日,某地中级人民法院公告一案件,关于中铁信托和世贸集团及其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原文如下: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金堂世茂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

来源:用益观察

近日,某地中级人民法院公告一案件,关于中铁信托和世贸集团及其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原文如下:

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金堂世茂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40,190,000.00元、利息、违约金;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200,000.00元及公证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诉讼请求暂合计金额人民币44,658,026.67元。

3.请求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1所有的位于金堂县杨柳桥街的18,291.14平方米的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21)金堂县不动产证明第0025055号】享有抵押权,有权就该不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2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余额范围内对被告1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依法判令被告3对被告1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还款责任。

6.请求依法判令各被告共同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

本案定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9:30在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区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铁信托,作为一家央企信托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中国中铁。2023年,中铁信托的业绩承受了一定的压力。其营业收入为10.88亿元,同比下降40.94%;净利润为2.48亿元,同比下降59.26%。

中铁信托迎来新掌门人

7月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信息显示,核准余赞中铁信托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批准日期为6月28日。

据了解,2024年5月,中铁信托召开干部大会,宣布马永红不再担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陈赤不再担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余赞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人选、法定代表人;原任其他职务均不变。直至6月28日,余赞董事长任职资格正式获得核准。

关于原董事长马永红的职位变动,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4日发布董事会决议显示,马永红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资料显示,余赞历任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财务处机关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分部经理、团委副书记,中铁工程香港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中铁隧道集团公司总会计师、董事、总法律顾问,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等职。董事长资格获批前其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来源:信 所 托、蓝 鲸 财 经、金 融 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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