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监管环境

转自:中国信托业协会信托监管展望2023年我国经济面临压力仍然较大,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在复杂的国内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冲击下,信托行业风险水平仍处于高位,转型发展有待进一步深入。信托监管需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推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完善夯实信托监管体系、提升信托转型发展质效。(一)扎实推

转自:中国信托业协会

信托监管展望

2023年我国经济面临压力仍然较大,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在复杂的国内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冲击下,信托行业风险水平仍处于高位,转型发展有待进一步深入。信托监管需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推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完善夯实信托监管体系、提升信托转型发展质效。

(一)扎实推进信托业风险防范化解

当前信托行业整体风险水平仍处于高位,房地产和政信领域风险突出,信托公司治理机制仍未健全,违规通道、地产和政信业务屡禁不止,部分业务风险尚未暴露,高风险信托机构处置工作仍未结束。2023年防控风险仍将是信托监管的重点,在延续此前严监管要求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存量融资类、通道类、资金池等业务整改,整治行业乱象,优化现场及非现场检查机制,做好风险早期识别和主动应对,进一步摸清信托公司风险隐患,做好预案、稳妥应对高风险机构,推动信托公司创新风险资产处置模式。

(二)鼓励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生活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本使命,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信托服务实体经济仍存在产业认识不足、业务手段单一、服务意识欠缺、资金成本较高等问题,转型业务发展仍有待提速。2023年信托监管将在信托分类改革的基础上,推动信托公司继续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断优化完善与实体经济结构和金融需求相适应的专业化、多层次、广覆盖的业务结构,指导信托公司丰富信托产品供给、加强科技引领、关注社会民生、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满足预付类资金管理、养老服务、破产重整等社会治理需求;鼓励信托公司继续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将金融活水引向战略新兴产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引导信托公司落实“金融16条”,依法合规为相关房地产项目并购、租赁住房建设等提供金融支持,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推动慈善信托发展,有效服务第三次分配。

(三)进一步完善夯实信托监管体系

随着信托业转型发展的不断深入,信托法律体系和配套监管制度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2023年监管机构将继续推进《信托法》修订工作,提升信托法律制度的适用性、体系性和完整性,推动完善信托财产登记、非交易性过户、信托税收等关键制度;推动落实信托新业务分类改革,研究制定资产服务信托相关制度,并在分类改革基础上继续推进资金信托、资本管理等制度的修订完善;继续整治异地展业乱象,引导信托公司有序开展异地业务;继续优化完善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及评分体系,研究推行信托公司分类监管,突出分级分类、扶优限劣,鼓励信托公司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

另外,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中国金融监管正式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峰监管”模式,从侧重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行为监管,有助于防范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金融风险,监管套利行为将受到更加严密的监管。改革后证监会将专注资本市场监管,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工作将全权由总局负责,意味着从市场参与者角度,证监会将只专注于融资者,而总局则专注于投资者,未来信托公司在总局监管体系下将更加明确自身定位,加速回归信托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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