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共9个部分。这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又时隔10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九大看点值得关注。
看点一
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五个必须”
● 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 必须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
● 必须全面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 必须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
● 必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
意见还明确了我国资本市场“未来5年”“到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的发展目标,设定了清晰的路线图。
看点二
发行上市制度迭代升级
1、完善发行上市制度
● 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
● 扩大现场检查覆盖面。
● 明确上市时要披露分红政策。
● 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
● 严格再融资审核把关。
2、强化发行上市链条责任
● 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 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
● 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
3、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
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整治高价超募、抱团压价等市场乱象。
看点三
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
1、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
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2、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
出台上市公司减持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型股东分类施策,坚决防范各类绕道减持。
3、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
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
看点四
健全退市过程中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
1、深化退市制度改革
● 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建立健全不同板块差异化的退市标准体系。
● 进一步畅通多元退市渠道。
● 进一步削减“壳”资源价值。
● 加大对“借壳上市”的监管力度,精准打击各类违规“保壳”行为。
● 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规避退市的违法行为。
2、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
对重大违法退市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要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看点五
完善证券基金行业薪酬管理制度
1、推动证券基金机构高质量发展
● 加强行业机构股东、业务准入管理。
● 推动行业机构加强投行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建设。
● 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
2、完善证券基金行业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与经营绩效、业务性质、贡献水平、合规风控、社会文化相适应的证券基金行业薪酬管理制度。
看点六
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定机制建设
1、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 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定机制建设。
● 集中整治私募基金领域突出风险隐患。
● 坚决打击逃废债行为。
● 做好跨市场跨行业跨境风险监测应对。
2、加强交易监管
● 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
● 制定私募证券基金运作规则。
● 完善极端情形的应对措施。
● 严肃查处操纵市场恶意做空等违法违规行为。
3、健全预期管理机制
将重大经济或非经济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评估内容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框架,建立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看点七
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
1、建立培育长期投资的市场生态
● 构建支持“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
● 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大幅提升权益类基金占比。
● 建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快速审批通道,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和投资组合,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
● 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研究规范基金经理薪酬制度。
● 修订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
2、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
● 落实并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更好鼓励开展长期权益投资。
● 完善保险资金权益投资监管制度,优化上市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 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 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
看点八
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1、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 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
● 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企业的股债融资支持。
● 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
2、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 进一步畅通“募投管退”循环,发挥好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作用。
● 推动债券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
● 稳慎有序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
3、统筹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和安全
● 拓展优化资本市场跨境互联互通机制。
● 拓宽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渠道,提升境外上市备案管理质效。
● 稳慎有序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
看点九
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有望提速
1、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 推动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
● 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加快制定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条例。
● 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司法解释、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以及打击挪用私募基金资金、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等犯罪行为的司法文件。
2、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联合打击力度
● 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
● 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证券民事公益诉讼试点。
3、深化央地、部际协调联动
压实地方政府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及化解处置债券违约、私募机构风险等方面的责任。
4、打造监管铁军
● 坚决破除“例外论”“精英论”“特殊论”等错误思想。
● 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整治“影子股东”“不当入股”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