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慈善、创新慈善、阳光慈善 北方信托积极探索慈善信托新模式

为民慈善、创新慈善、阳光慈善北方信托积极探索慈善信托新模式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也过完了自己的第八个生日,自2016年9月1日施行至今,已经规范、引导和保障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整整八周年。2019年以来,北方信托大力发展慈善信托,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慈善法,用善法护航善

为民慈善、创新慈善、阳光慈善

北方信托积极探索慈善信托新模式

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也过完了自己的第八个生日,自2016年9月1日施行至今,已经规范、引导和保障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整整八周年。2019年以来,北方信托大力发展慈善信托,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慈善法,用善法护航善行,汇聚小善举传递出温暖大爱,打造为民慈善、创新慈善、阳光慈善,不断书写“北信慈善”新故事,不断推动慈善信托业务发展。截止2024年9月,累计成立33单慈善信托,其中乡村振兴领域慈善信托累计成立23单共计规模833.79万元。北方信托通过慈善信托支持公益慈善的多领域发展,涉及扶贫、助困、助学、助老、关爱困境儿童、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捐助实际惠及人数超过万人,其中关爱困境儿童慈善信托、关爱老年认知障碍群体1期慈善信托分别获得2021年、2022年度“金誉奖”评选的“优秀慈善信托产品奖”。

推动慈善信托的发展,是北方信托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天津发展,落实“十项行动”“三新”“三量”的具体体现,切实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作为天津市属国资唯一控股信托公司,北方信托始终将服务民生、助力乡村振兴视为己任,通过金融工具创新,为慈善事业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北方信托在推动慈善信托发展中不断总结经验,不仅在规模上实现了突破,还在发展模式上取得了突破,北方信托灵活运用信托工具,精准对接企业捐赠、高净值客户捐赠、遗产捐赠等多元化需求,通过多委托人模式、双受托人模式、监察人模式、执行人模式和指令权人模式等创新模式,不仅拓宽了慈善信托的服务边界,更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北方信托在推动乡村振兴领域慈善信托发展中摸索出一套独特的发展模式,一是创造性的引入执行人及指令权人的业务模式,不仅使得实际的出资人在信托结构中有了话语权,也更使得执行“接地气”,可根据长期下沉乡村的调研结果,解决乡村治理中人力短缺、信息不及时和不对称、乡村治理碎片化、乡村治理不符合实际和执行不到位等基层治理难题,赋能乡村治理,有效解决乡村治理的难点和痛点问题;二是摸索出自有资金与外部筹资相结合的模式,汇集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办大事,有效拓宽了资金来源渠道,为乡村振兴项目持续注入了能量,解决乡村发展中的资金问题;三是摸索出适合乡村发展的多主体联动模式,使得慈善信托业务链各个角色各司其责,各自发挥优势,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信托提供资金,村“两委”进行决策,镇政府组织招投标执行,以具体的项目为核心去推动和激发村“两委”、镇政府、村民、慈善组织、政府和社会资源的多个主体协同联动,赋能各个主体活力,打通整个慈善信托管理和执行的链条。

在推动慈善信托业务发展过程中,北方信托还不忘将公益慈善精神植根于企业文化之中,通过员工捐款、慈善义卖、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激发员工的公益热情,形成了全员参与、共同奉献的良好氛围。近年来,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如为天津市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捐款、关爱孤独症儿童慈善义卖等,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未来,北方信托将继续发挥天津市属国资唯一控股信托公司的优势,创新金融工具,深化与各类组织和机构的合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为公益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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