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用益观察
10月16日,据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发布的消息显示:
近期,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已对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先后依法对谢某、刘某某、陈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切实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应立即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将自己在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等与案件有关联的公司工作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私自截留投资款等赃款全额退缴。
二、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投资和收取利息所使用的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原件(银行流水打印日期应为首次投资时间起至完全不返息日止,需完整准确显示交易流水信息,对手信息)、投资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出借协议原件和复印件等所有相关证据材料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取证调查工作。公安机关将依法侦办案件,并及时公布案件侦办进展情况。
如无法实地报案,投资人可将以上材料邮寄至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并标注“海银财富报案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莲花西路325号,邮政编码:610011,收件人:代警官)
三、核实登记地点: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成都市锦江区莲花西路325号)
联系人: 代警官、熊警官
联系电话:028-87330126
目前,公安机关正全面搜集犯罪证据,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全力开展追赃挽损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伙权益。请广大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取证工作,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组织、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10月14日,据忻州公安发布的消息显示,今年以来,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持续开展严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领域内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近期,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分局经侦大队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工作,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宋某华(女,41岁,忻府区人,曾因参与非法集资犯罪被判刑),侦破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海银财富”)致使辖区投资人资金损失5.88亿余元的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查明,“海银财富”忻州分公司于2018年10月注册成立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宋丽华在没有国家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纠集他人通过召开理财推介会等方式多次在忻州、太原、北京等地向社会公众虚假宣传“海银财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高、有抵押担保,让投资人放心购买多种非法理财产品,从而挣取公司总部分配的大量“佣金、分红”等非法所得。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丽华已被直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继续深挖细查中。
据第三方平台数据,2023年以来,海银财富逾期产品涉及的发行人共计24家,逾期总规模超710亿元。据梳理,海银财富部分逾期产品是通过被监管部门定性为非法金融的“伪金交所”进行登记备案,发行方疑似皮包公司,处于经营异常状态。
来源:成 都 市 公 安 局 锦 江 区 分 局、忻 州 公 安等